一名 16 岁男孩在试图拯救他人时死亡。家属:落
6月2日,河南南阳16岁的奚明在救溺水女孩时不幸身亡。女孩被成功救出。 6月12日,内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他的家人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。奚明去世已经半年了,但他的父母还没有从这场悲剧中走出来。他们向网络平台求助,希望儿子的勇敢行为能够得到一个被救者应有的回应。 12月1日,记者联系上石希明的父亲石敬超。谈及此人的“营救”行动时,石敬超仍难掩悲伤。他告诉记者,从目前的结果来看,他并不希望儿子成为一个“好人”,但他想好好地生活。 16岁的高一学生石希明的照片,是父亲给的。 6月2日凌晨,16岁的石希明在路边与两名同学聊天。在内乡县滨河路边,他突然听到河里有人呼救。三人立即赶去查看,看到一名女子落水。由于另外两名学生不会游泳,石希明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救他们。最终落水女子被成功救起,但石希明却再也没有上岸。石希明的去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。夫妻俩关掉了原来的早餐店,然后把桌椅板凳等设备卖了2000多元。史先生开始经营京超送外卖来贴补家用。他的妻子精神受到打击,卧床不起。史敬超告诉记者,事发后,他从警方处获悉,事件起因是一名中年男子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。女子落水,男子一边呼救一边救她。对方对此事的态度救援当天和救援后让他感到寒冷。 “第一,我儿子跳河救人后,女子被救后离开了现场,两人并没有帮助我儿子。第二,他们后来才在我们要求下出现,只表达了歉意。”当地政府为石希明颁发了勇气证书。关于石希明的获救以及抱养后的发展,石敬超表示,孩子出事后,当地群众联系了他。他们首先认可了救孩子的行为,并颁发了勇敢证书。镇政府、学校会同见义勇为委员会先后给予11万元补偿和慰问金。不过,在他看来,这起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年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,被救后没有履行救援义务。针对这一情况,12月1日,记者又联系了Secreta负责处理此事的内乡县石岗镇相关负责人文瑞。他告诉记者,史敬超反映的幸存者是否道歉的问题涉及道德层面,而且(幸存者)并非内乡县居民,而是邻县居民。外来人口称,“事故发生后,我们还联系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陈警官,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引导,并建议石敬超利用司法途径争取维权。目前,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也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。” 6月22日,记者联系上石希明的父亲。他悲伤地说,孩子下葬了,全家人还沉浸在巨大的悲伤之中,尤其是孩子的母亲,每天以泪洗面,不思饮食,不思饮食。d喝了,无法接受。这残酷的事实。原本以为儿子两年后会取得好成绩,考上好大学,没想到事实却是残酷的。现在的夫妻每次看到“高考”、“球赛”这些词都会流泪,无法控制自己。石希明的父亲今年40岁。他家里有两个孩子。大儿子石希明今年16岁,还有一个10岁的弟弟。他回忆,男孩从小就独立懂事,经常帮忙打理家里的早餐店。他还说他想当一名军人。石希明曾在自家早餐店帮忙清洗厨具。 “从小学到初中,孩子们每个学期都有证书,而且每一期的证书都是红色的,没想到最后一张荣誉证书是绿色的。”施先生说话时几次哽咽。石希明的父亲向记者展示了孩子们获得的证书。内乡县办理勇敢证书时,石希明的父亲告诉记者,他13岁时,还救过一对落水母女。当时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。孩子们会受到他的影响,看到有人落水时会毫不犹豫地靠近。 “孩子的妈妈无法接受这个事实,男孩中午还在撒娇,然后晚上就发生了这起事故。”丧事已经过去好几天了,妻子仍无法释怀,终日躺在床上。石先生的哥哥鼓励他带妻子出去散步,散散心,换换环境。不过,他们没走多远,就看到公园里有其他孩子在打篮球。他的妻子在路边泪流满面,几乎崩溃。来源:扬子晚报、封面新闻、潇湘晨报、上游News编辑:金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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