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社交平台被指利用女主播受害女主播3.2亿新台
女主播涉嫌诈骗,社交平台公司“背锅”? 11月24日,备受外界关注的杭州美格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美格友”公司)诈骗案在广东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值得一提的是,案件始于一名男性用户举报自己被女主播诈骗,随即引发社交平台被指。被起诉的15名被告人包括公司关键技术骨干、普通员工、客服人员、4名平台女主播。涉案金额高达3.2亿元。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,该案所指控的诈骗行为究竟是个别女主播的个人行为,还是社交平台的行为?庭审过程中,公诉人提及涉案社交平台在本案中被称为“欺诈软件”。辩护律师指出,该案符合跨区域搜查执法的特点,建议继续当庭演示运行该APP,以查明该平台是否被用作诈骗工具,但公诉人对法庭表示反对。此外,涉案三名主要人员均未出庭,本应移交的电子证据在开庭前也不会被审查。庭审持续两天后,11月26日上午,法官安排开庭审理,继续审理的时间尚未确定。图为审理此案的端州区人民法院,只有四名女主播被指控吐痰。 “美歌交友”公司旗下的交友平台上,注册男性用户约400万,女性用户约25万。照片显示的是来回“美歌友”公司办公桌。本案中,被指控诈骗的15名被告中,仅有4名女主播,其他9名被告均为涉案女主播注册的社交平台公司工作人员。其中有研发部负责人、“美格友”公司股东张某政、研发部组长曾某豪、研发部工程师王某丽、产品部项目经理罗某军、市场部上线经理张某亭、专业化运营运营部运营刘某、张、张、张、张部、张部、张运营部、财务部经理MOU1,以及客户服务满意度部专家Ying Yu和Zhang。另外两名被告徐某、林某与商业运营部负责人郝某明私下为第三方公司工作。“梅哥朋友”公司(另案处理)部分,招募女主播牟利。涉案四名女主播包括30岁的叶某某(中专学历)、43岁的赖某某(初中学历)、30岁的刘某(初中学历)和33岁的程某某(高中学历)。四人均认罪并接受处罚,并当庭讲述了犯罪原因和经历。尤某是一位母亲,因生活压力大、急需用钱,从事女聊天主持人(主播)的工作。他承认自己冒充“单身离婚美容院老板”的身份与他人聊天。他在找工作时认识了“玲姐”,但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,也不知道她所属的公司。她所有的说话技巧都是由“玲姐”以语音、文字、图像的形式直接提供的。叶某某称,大多数网友与他聊天的目的是结婚和爱;如果用户投诉属实,平台将对该账号进行封禁,并扣除与投诉用户聊天所得的全部积分。此外,叶某某否认认识本案“梅格的朋友”的工作人员及其他被告人,也从未去过杭州。车某某接触女性的动机,与你和某某颇为相似。她说,自己长期在家照顾孩子,丈夫没有稳定工作,所以想通过这份工作赚取收入养家糊口。他承认,自己使用的聊天技巧“部分”是“玲姐”传承下来的,与用户互动的主要任务是“用户送礼物——增加双方亲密度——添加个人微信”。对于平台规则,程某某表示,他看到了相关规则申报界面,但当时“没有认真看”;他还坚称,在案件发生之前,事情发生后,他“没有意识到可能涉及欺诈”。赖某某因程某某的进步而成为主播。赖某某在与用户互动时使用的“离婚、单身、有车有房”等字样均是真实情况。他自己也表示,如果找到合适的交往对象,会考虑在一起。至于用户送礼,其实并不是平台要求通过送礼来增加亲密度,而是赖某某自己说的。涉案APP此前发布的一条提醒称,“我刚注册账号的时候并没有想骗钱的意思,只是觉得和别人聊天有意义,能得到一些补偿。”刘辩称,他在聊天过程中从未主动向用户索要礼物,不同意涉案应用程序违法;此外,他还提到,他认识了两个线下聊天伙伴。辩护律师称涉案三名主要人员并未出庭在法庭上。审判过程中,自首的两名主要人员被“单独指控处理”,并未出现在此时被指控的人员名单中。一位是郝某明,负责平台运营和工会对接,另一位是钱某,担任客户满意度部负责人,负责平台合规管理和客户投诉处理。浩明和钱均在网上发布了自己向警方自首前的视频。前者称,自己于2022年加入“梅哥朋友”,后利用负责平台运营和工会对接的职务,违规开展“私人活动”。他联系好友徐某共同策划招募主播,并将招募的主播挂靠到徐某公司的行会中,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相应的收入;钱先生称其职务与涉及我们的诈骗案件密切相关呃。为此,他向办案机构提出请求,希望将自己纳入案件整体,共同处理。该案的一名辩护律师告诉本报,如果按照起诉书的逻辑来分析,郝明和钱某应该属于共同被告人的范畴,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比其他被指控的被告人更为关键。不过,这次他们没有出庭受审。辩护律师还表示,庭审中,被告承认涉案的所谓“edibletriga谈话”来自于一个名叫“凌姐”的人。从共同犯罪的角度来看,“凌姐”与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,应将其列为涉案人员,依法逮捕归案。部分被告人明确提供了“凌姐”微信号、公安机关初查期间微信名称;同时,多位辩护方也首次向公诉机关提交了包括“凌姐”姓名、微信ID在内的实名登记信息。然而,检察官反对被告继续演示应用程序的提议。在法庭上。旁听庭审人士告诉本报,该互联网公司涉案的主要证据为电子数据,包括用户行为日志、充值记录、后台联系方式等。对此,检察官11月25日向法庭表示,应以法庭调取的书面证据清单为准。但在法院宣判转移明显必要后,检察官表示,该电子数据中包含女主播、男性用户、女性素人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,被视为适合转移。 “如果涉及隐私,不是应该向法院提交吗?哪条法律规定隐私问题不需要提交证据?”参与庭审的人士报道称,检方的上述说法仍在引起辩方的讨论。律师认为,应当事人的要求,不得披露与隐私相关的部分,但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披露,这都不能成为不允许律师审查该文件的理由。此外,根据检察官的指控逻辑,平台上的女主播可能涉嫌欺诈。如果不是诈骗,为何所有充值都被视为诈骗所得,受害人也应该作为当事人出庭。 26日,检察官向法庭解释称,公安机关只提供了鉴定意见,并未提供检查材料,因此电子数据并不在他手中。如果有需要的话,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索取,需要时间。同时,郝明、钱某尚未被法庭起诉,不符合法庭被告人身份。由于控辩双方与被告对原App平台的页面设置、按钮名称等存在误解,辩辩双方建议将该App退回进行庭上演示操作,以查明该平台是否作为诈骗工具。但检察官立即提出反对,理由是不具备展示条件、无法保证数据安全、恢复应用程序功能还需要一段时间。两天后休庭,后续开庭日期将另行公布。该报此前报道称,案件来自一名姓沉的男性用户,他于1月向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派出所报案。2024年12月26日,他表示,在使用美格好友旗下的一款App时,因消费奖励问题,无法获取女性用户的联系方式。他认为自己被骗了,报案金额为4.9万元。同年4月,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。两个月后,警方查封了杭州一处2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,并拘留了十余人进行调查。该案曾两次撤案、三次休庭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上述公司职工、工会成员等15人提出指控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到,经审计,2021年12月至2024年6月,美格之友等6家公司通过微信、支付宝集合等方式在其运营的APP中向诈骗客户(被害人)收取共计3.2亿元人民币。关于账户。 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,平台向女主播支付佣金1.4亿元,向“工会”等超级邀请企业支付佣金近3000万元。根据本次庭审信息,检方所指的该公司员工的违法收入均为个人工资收入,包括遣散费。本案中辩护人的提问点也很重要。该案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朱明勇、吴广义担任辩护。据参与庭审的人士透露,朱明勇在庭审中指出,本案符合现在反对的执法索取收入的特点。 “梅哥朋友”公司此前辩称,从未讨论、密谋、安排、鼓励女主播。女主播声称的“支付礼物解锁联系方式”属于个人行为。该平台已履行其职责监管义务,不应承担责任。 “主要证据没有到庭,审判如何继续?” 2025年11月26日上午,本报从该案辩护律师处获悉,因控辩双方在案件主要当事人未到庭、关键证据材料未移送法庭等关键问题上存在争议,审判长决定延期开庭,下次开庭日期另行确定。
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)由自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用户上传发布。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
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,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上一篇:香港大火,最感人的一幕
下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





